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实施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09-09-11 点击数:

为了建立完整的基建档案,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归档范围

上级发文、来往文件、各项报告批文、设计资料及图纸、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、监理文件、施工日志、招投标文件、各类合同附件、预决算报告、各种验收证件、监测报告、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及说明书、施工图、财产移交手续及其它需要存档的文件。

第二条 资料管理

(一)负责基建资料及工程图纸的日常管理及借阅工作,并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外借,须经基建处长同意后方可外惜,并负责追回

(二)负责工程图纸的收发工作。

(三)负责基建工作所需斟集、图书资料的收集和采购。对工程现场负责人提出的本工程所需的图集、资料,给予及时提供。

(四)负责竣工资料的积累、整编、审定工作。整理工程档案工作一开始就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。

(五)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,按照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竣工图纸及资料。

(六)负责每年向校档案室报送基建资料。

(七)负责基建资料档案室的保卫工作。

(八)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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